浅谈旧建筑物改造中基础方案的确定
2018-07-14 来自: 惠州市崔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771
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许多旧建筑物由于受到建造时技术水平、资金情况及人们的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影响,在建筑功能的完善程度和建筑结构的形式、装饰方面已不能满足现代人们对建筑的需求。对于状况良好的建筑,重建既浪费资金也浪费时间,改造无疑是最佳的选择之一。在确立一个改造的工程项目之前,首先要进行可行性分析,它包含专业技术分析和经济技术分析,而在两项分析中基础部分都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它直接决定了建筑物改造的方案通过对几个改造工程基础部分设计的分析,以下三方面供参考。
一、地基承载力能否满足改建后建筑的功能需要
确定既有房屋地基承载力是旧建筑设计中至关重要的问题,它直接决定上部结构方案的选择。一般认为既有房屋的浅基础地基,在既有房屋荷载作用下,地基土固结,产生压密效应而使承载力得到提高,这种土的压密过程与基础压力的大小、基础宽度、房屋建成的时间、土体本身的性质及渗透性、排水条件等有关。根据工程经验,一般情况下可比原始承载力提高10%-50%,在设计中取10%-20%。当房屋建造时间太长、原始资料不全、难以确定原有房屋的原始承载力时,也可以通过原位测试或取样化验,按与新建筑物相同的方法确定其承载力。根据经验确定由恒载引起的地基沉降量:对于低压缩性黏土,一般在施工期间已完成50%~80%;中等压缩性黏土为30%~50%;高压缩性黏土为10%~30%。砂土地基的沉降量一般在施工期间已基本完成,故建成8年以上的建筑都可认为地基承载力得到提高,在实际工程中最 好在基底下1m范围内取土样,化验土的允许承载力和压缩模量。对于深基础如桩基应当还按照原设计的承载力进行设计。
二、改造后建筑能否满足局部地基承载力及变形的要求
一些改建项目实际上原有上部荷载总体来说可能有所减少,但是由于整个建筑的结构体系的改变,导致原有的基础所受压力局部增大而某些部分却减小。这种改造容易产生局部沉降或者局部受压破坏,并且容易引起上部结构产生裂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基本原则是改造后的工程尽量保持或近似原有地基的压力分布形式,及上部结构空间工作性能,以防止基础受力变化过大而产生变形。
三、新增加基础与原有基础能否协同工作的问题
某些建筑需要新增加基础,如果此类设计中局部增加的基础承载力和变形都能满足规范要求,但不一定能与原来的基础协调工作,那么应当重新考虑基础方案及上部方案。基础应当尽量与原有基础的变形效果一致;而上部结构方案应当尽量采用静定结构体系如排架及三角拱等铰接结构,使基础的变形不至于引起上部很大的附加应力。